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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84850
人与自然的和谐之道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1日 《养生大世界》 2006年第9期
    道法自然,意为纯任自然,不逆自然而行。《道德经》里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河上公注“道性自然,无所法也”。道之本性是自然而然,以“无为”为法则。道化生万物,皆自然无为而生,不受任何外物所制约。所以,“道法自然”就是主张天、地、人三者之间自然共生,共同遵守“自然”法则的天人和谐。

    道教认为,天地与人皆合于自然之道,万物都是按照“道”赋予它的秉性,有自然生存、发展的权利,人类没有权利,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干扰它,更不应该随意对它进行伤害。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人应该与天地合其德,对万物“利而不害”,辅助万物自然生长。那么如何才能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呢?老子认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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