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的杀手
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编写的《运动员反兴奋剂教育手册》,对兴奋剂作了如下的描述:兴奋剂最初是指那些能刺激人体中枢神经系统,使人产生兴奋从而提高机能状态的药物。后来体育界用来泛指那些可以对人体机能产生影响,有助于提高一定能力的物质或手段。国际奥委会于1967年9月26日成立了医学委员会。1968年反兴奋剂运动刚开始时,国际奥委会规定的违禁药物为四大类,随后逐渐增加,目前已经达到七大类。据统计:奥运会自1968年实行兴奋剂检查以来,至2006年冬季奥运会,历年累计被查处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达90多人次。
兴奋剂的概念
兴奋剂是国际体育界违禁药物的总称。
兴奋剂英文为Dope,据说原为南非黑人方言中一种有强壮功能的酒,也有人说起源于荷兰语Dop。当前,国际上对体育运动中所说的兴奋剂不再是单指那些起兴奋作用的药物,只要是能提高运动成绩并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或方法,尽管并不都具有兴奋性(如利尿剂),都属于兴奋剂。
国际奥委会规定:竞赛运动员应用任何形式的药物或以非正常量或通过不正常途径摄入生理物质,企图以人为和不正当的方式提高他们的竞赛能力,即为使用兴奋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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