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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200655
心理教育实践对教师的新要求(1)
http://www.100md.com 2001年3月1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1年第8期
     学校心理教育是指教育者从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发展的需要出发,运用教育和辅导的方法,以优化其心理素质、维护其心理健康的教育实践。包括狭义的心理素质培育和心理问题辅导,也称“心育”或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教育在我国是一项崭新的教育实践,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是教育的自我革命。它牵涉到教育目标、内容、方式、方法等诸多方面的改革,必然对全体教师特别是学校心理辅导员提出一系列新的要求。

    明确这一教育实践对教师的角色、知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无疑将有助于我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科学有效、顺利地开展,使之早日走上规范化、专业化的轨道。

    一、心理教育对教师角色的新要求

    教师角色是指教师应有的职责、义务及相应的行为规范与能力。

    在我国,传统的教师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教书的角色强调有余,而对其他的角色重视不足。因而,有的堪为“经师”,却不为“人师”。随着既要教书,又要育人观念的深入人心,不少教师也开始重视育人,开始有意识地为学生的人生发展指引方向,扮演着学生“导师”的角色。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教师对学生“育人”的指导,往往仅集中在思想政治道德这些层面的指导,甚至停留于“假、大、空”的说教或简单的灌输。

    在对学生的管理方面,有的教师一味依靠传统的管、卡、压的高压政策,忽视心理的辅导、认知的引导、情绪的疏导、情感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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