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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本概念辨析(1)
http://www.100md.com 2002年3月2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2年第9期
     近20年来,对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概念,无论是学术界、大众媒体,还是社会公众或学校的实际工作者,都一直存在着称谓混乱的问题。这不仅表明人们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一些基本概念尚未取得一致认识,而且反映出人们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某些理解上的不同。显然,这种状况已经影响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因此,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概念作一些辨析是完全必要的。换言之,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几个基本概念,是到了必须统一认识的时候了。

    一、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概念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自然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域中最重要的概念,但同时也是称谓最为混乱的一个基本概念。自20世纪80年代我国大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以来,虽然各地区乃至各校在目标、内容、形式和方法等方面都大同小异,但在提法上却有相当大的不同。比较常见的、迄今仍在使用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基于“心理”与“教育”相结合的称谓,如心理教育、心理素质教育、心理品质教育、心理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另一类则是沿用了传统的临床心理学的专业术语,如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心理卫生等。在这些凌乱的称谓中,目前最为常用和较集中使用的当数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教育、心理素质教育和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等。

    对于“心理教育”和“心理素质教育”,我认为这两种称谓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素质教育概念的具体化,都是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部分。在素质教育的今天,这种基于素质教育的内涵及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素质等的称谓,无疑具有时代性,内容上也能与德、智、体形成呼应。但我以为,与心理素质教育相比,心理健康教育有其特定的内涵,其目标、内容、途径等都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针对性。从途径上看,在整个学校教育系统中,心理素质教育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它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各门学科、各项活动、各种途径都能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而心理健康教育除了一些必要的基本途径外,它较有针对性地运用心理辅导、心理咨询乃至心理治疗的途径和方法。从目标和内容上看,心理素质教育主要是提高全体学生共性的心理品质,而心理健康教育着重于学生心理机能的健康发展和充分发挥,它在培养学生心理素质的同时,还担负着维护学生心理健康乃至心理治疗与康复的任务。一句话,心理健康不等于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与心理素质高低也不是完全的对应关系。因此,如果用心理素质教育概念来代替或等同心理健康教育概念,那就回避了心理健康教育的特殊性和针对性。

    对于“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我以为这两个概念也不能代替或等同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是大教育视野、大教育观念中的一种教育活动,其内涵与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相比要丰富得多,它可以涵盖辅导、咨询等其他助人活动。辅导也是教育的范畴,但它主要是一种教育方法。如果是为了避免传统教育的弊端而强调教育与辅导的区别并将心理健康教育称之为心理辅导的话,那只能说是一种误解。事实上,教育也并非排斥“为学生服务”、“注重潜能开发”等辅导的特定内涵。心理咨询则是心理辅导的一部分,面对的是有轻、中度个人问题的正常学生,其功能往往是补救性的,其方式、方法一般是个别进行的,其服务时间是阶段性的(而教育是终身的,辅导则伴随着教育过程)。在学校中,心理健康教育不仅要面对少数问题学生,而且要面向全体学生;不仅有特定的心理辅导或一对一的心理咨询,而且还包括大量的各种课程、课外活动,甚至还要担负起向全社会宣传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指导家庭、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任务。可见,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只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一种途径,一种方式(方法),并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全部。因此,单纯以心理辅导、心理咨询来命名,显然不能包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内涵。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具体是指教育者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特点,运用心理学、教育学及其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技术,通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科渗透、心理辅导与咨询以及优化教育环境等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促进全体学生心理素质提高和心理机能健康发展的一类教育活动。这种称谓既体现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又包含了心理素质的内容和辅导、咨询的方法形式,无疑是一种较为准确而科学的称谓。

    从中国大陆心理健康教育的纵向发展过程来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概念的使用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由于这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舶来品”,台湾和香港的学校心理辅导工作也领先于大陆地区,因此我们早期使用较多的称谓就是“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这从早期发表的大量相关文章的标题中便可以得到证明。此外,受素质教育提法和传统德育工作的影响,“心理教育”、“心理素质教育”和“心理品质教育”也是一个时期内使用较多的称谓。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这一术语和名称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事实上,从1999年1月起,在党和国家的有关文件和法规中,就一直固定使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一词。特别是1999年8月和2001年4月教育部分别针对中小学、大学专门颁发的两个专题文件中,都正式启用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这一名称,这无疑应该看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统一称谓的政策指导。

    二、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承担者”的概念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要通过教师来开展的,教师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承担者。那么,社会公众(包括学生)究竟应该如何称谓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呢?对此,时下常见的有“心理教师”、“心理咨询员”和“心理辅导员”等称谓。

    “心理教师”,这实际上是相对于学科教师而言的,就如语文教师、数学教师一样。我认为,这种基于学科划分角度的称谓是不确切的。理由很简单:心理健康教育是一种综合性的教育活动,并非一门学科,也不是一门学科所能承担的。无论是它的全员性、全面性、渗透性策略,还是它的体验性、活动性、辅导性特点,都与学科教学相距甚远。因此,“心理教师”的称谓似乎还不能完整反映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承担者的角色。

    “心理咨询员”,这是基于特定的心理咨询工作承担者的称谓,此称谓无疑缩小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承担者的内涵,具有明显的片面性。同时,就目前情况来看,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师学过临床心理学的人极少,大都是由学科教师或班主任通过短期培训后走马上任,如果用“心理咨询员”的称谓,不仅可能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内涵的理解造成误导,而且强化了精神医学的色彩,给教师本身造成压力,也给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造成了畏惧心理,从而人为拉大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故也不合适。

    “心理辅导员”因兼具教育、辅导和咨询的职责与 (叶一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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