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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闲暇教育与学生创造力培养(1)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1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5年第11期
     有诸多事实表明,创造力及其培养是当前值得我国政府、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关注的重要教育课题。2003年世界经济论坛公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2003~2004》显示,中国的增长竞争力指数和商业竞争力指数分别较前一年实际下降了4位和7位,主要原因是技术创新和公共机构的工作机制拖了中国的后腿。“有学者惊呼,中国在几乎所有产业都丧失了原创力”[1]。而我国于2003年完成的“全国青少年创造能力培养社会调查”显示,我国有七成多青少年不知如何实施创造![2]凡此种种,莫不警示人们,在以创新能力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现代社会,要高度重视对我国青少年的创造力培养。我们注意到,我国自1995年5月1日实行每周两天休息制度以来,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我国中小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增多,闲暇教育日受关注,那么,闲暇与闲暇教育对于学生创造力培养有何作用?

    一、积极的闲暇生活有利于促进学生创造力的发展

    根据美国学者阿瑟·S·雷伯著《心理学词典》的解释,所谓创造力,“通俗的用法基本相同,均指导致独特和新颖的看法、观念、概念形成、艺术形式、理论或产品的心理过程。”[3]而按照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的观点,创造力可以区分为“原初创造力”、“二级创造力”及“整合的创造力”等由低级到高级的不同层次,创造力属于人的内在本性,高级的创造力都是在人的生活历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4]而闲暇这一概念,根据美国著名闲暇学者杰弗瑞·戈比的分析,人们往往分别从时间、社会活动、生存方式或心态等不同角度来加以定义,他本人则认为闲暇可以定义为“是从文化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中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够以自己所喜爱的、本能地感到有价值的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动下行动,并为信仰提供一个基础。”[5]这一定义较为深刻地揭示了闲暇生活与人的自由、自主的价值追求之间的内在联系。基于上述对人的创造力和闲暇本质的认识,我们可以根据现代闲暇心理学及相关的创造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就闲暇生活对学生创造力发展的影响作出如下认识。

    1.在价值尺度上,就闲暇对于人发展的意义来看,积极的、富于创造性的闲暇生活应当是学生闲暇生活的高级形式与人生追求

    美国学者纳什(Jay.B.Nash,1953)曾提出了一个从道德角度排列的休闲参与等级序列,其活动方式的等级及相应的代表由低到高依次为:(1)反社会行为(不良行为);(2)伤害自我(放纵);(3)娱乐、寻求刺激、摆脱单调、消磨时间(解闷);(4)投入感情地参与(欣赏);(5)积极地参与(追随者);(6)创造性地参与(作曲家、画家、发明家、新模式的发明者)。纳什认为上述等级模式中后四个层次的划分是最有用的,它们从自我建设(Self-investment)或曰道德建设水平的角度,为休闲对人们的作用划分出连续递进的几个层次。[6]我国也有学者提出过类似的等级划分,即闲暇生活由低级到高级的主要类型有:反文明型、空耗型、娱乐型、求知型、创造型。[7]我们认为,就每一人类个体包括学生而言,他(她)在闲暇时间里从事何种活动,其所赞同的有价值的生活方式无疑是丰富多样、因人而异的,只要不损害人的身心健康和危害社会,在一个具体的生活情境中,我们很难简单地判断某种闲暇生活方式对个体是否更有价值。但从对个体身心发展的长期意义来看,上述对闲暇等级的区分显然有其合理之处,闲暇有着积极与消极、高级与低级的分别。现代心理学的大量研究表明,创造性的活动有利于人的巨大潜能的发挥,有利于人的本能的升华与人格的完善,它能将人的需要层次导向自我实现,同时也有利于个体的社会适应和在推动社会的进步中作出积极贡献。创造性的闲暇生活理应成为当代青少年的主导性生活取向。

    2.积极的闲暇生活有利于学生的智力与创造力的“顺性”自由发展

    智力是创造力的基础,创造力是智力发展的高级形式。现代心理学研究证实,智力的发展离不开主体的活动,尤其是在社会性的交往与各种实践活动中接受丰富多样的环境刺激。在环境的刺激与刺激构成的“问题情境”的挑战下,主体的注意、感知、记忆、想像、思维等认知能力才能不断得到激发与发展。人们的工作、学校教育等当然构成了这样的重要环境,而积极的闲暇生活作为对工作、正规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更能够以一种自由的方式满足人的智力发展的要求。在闲暇时间,人们可以自由地、无拘无束地选择自己喜爱的各种活动,在这样的活动中,更利于产生环境与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人们已经认识到,“休闲活动对我们在智力方面的要求,以及我们在休闲活动中的种种体验,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我们的头脑,提高或降低我们的智力水平。”[8]

    3.人的创造力能够在积极的闲暇生活中得到直接的激发与提升

    心理学对人的创造活动尤其是创造中的灵感现象的研究表明,大量的灵感现象均是在闲暇活动中产生的。日本1983年的一次调查也表明,821名日本发明家发明灵感产生的地点分别是家中、工作单位和户外等十种地方:(1)枕上52%;(2)家中桌旁32%;(3)浴室18%;(4)厕所11%;(5)办公桌前21%;(6)资料室17%;(7)会议室756;(8)乘车中45%;(9)步行中46%;(10)茶馆等31%。[9]可见,在积极的闲暇生活中,由于人们摆脱了环境与工作等等的外在压力,整个身心处于一种放松、和谐、开放的状态,这时头脑中最有可能产生各种新奇的想法、创意、创造性形象,从而使人的创造与创造力得到质的飞跃与突破。当然,灵感现象在闲暇中得以出现的重要前提是主体要有积极的闲暇生活态度,要醉心于创造和追求自我的发展,只有这样,才意味着“休闲不仅仅是空闲的时间,它是创造的可能性,是通向‘未然’的开放性。由于这里没有终极的失败,人们便可以放心去冒险。”[10]

    4.积极的闲暇生活有利于培养和激发学生的创造愿望与创造动机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创造的愿望与动机是人们从事创造性活动以及创造力得以发展的动力源泉。闲暇由于能够给人们尤其是儿童提供自由活动的空间与时间,因而常常能够使人们体验到各种发现的乐趣、冒险的乐趣、因创造成功而带来的“高峰体验”,因而能够促使人的创造动机由基于人的好奇天性的低级阶段向着自觉的创造追求方向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当一个人坚持进行某些休闲活动时,一般会经过几个递进的阶段。社会学家H·布莱恩特(HobsonBryant,1979)在他的研究中发现,人们在从事一种休闲活动时,会历经几个程度不同的专业化阶段,即从初学者到学习者,再到最后可能成为某项活动方面的专家。”[11]“在我们的生活与学生的成长经历中,不是因工作与学校正规教育,而是由于闲暇生活而得以发现自我的创造潜能、创造志向,从而实现人生的正确定向并取得成功的事例可以说也并不少见。可见,积极的、创造性的闲暇生活,能够不断推进人的创造力的发展,最终有可能结出丰硕的创造之果。 (李国强 龚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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