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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例研讨法”培训为支点构建心理辅导责任制模式(2)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1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5年第11期
     三、“案例研讨法”培训的作用和反思

    “案例研讨法”培训重在实践、体验、反思。教师在培训中较快地掌握了心理辅导的基本理论与常用的技巧,首先使学生受益。这学年以来,我校有一百多人次的学生得到较规范的心理辅导,改变了过去学校心理辅导教师人数少,工作量大,辅导时间少与学生需要辅导量多的矛盾。同时,“案例研讨法”培训使许多教师在实践过程中也体验到成功的愉悦,逐步改变了原有的旧教育观念和简单化的教育方法,有了做好心理辅导的信心。

    “案例研讨法” 培训,使受训教师初步掌握了心理辅导的基本技巧,有利于他们逐步提高协调人际关系和沟通表达的能力;问题解决与行动研究的能力;批判性反思与自我发展的能力;不断地把现代学校心理辅导理念与方法运用到教育与教学实践中去,从而大大提升了教师职业的专业化水平。

    通过“案例研讨法”培训,我校已有45%的专任教师接受了培训,为了把这批初步具有心理辅导专业技能的教师推向心理辅导一线,充分发挥他们参与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的积极性,我校逐步健全和完善了“领导中心组—年级组—班级心理辅导教师”三级心理辅导工作责任制。心理辅导责任制是为了学校能科学地、规范地、有序地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而建立的,它的工作基点是放在班级,每班都配有2~3名经过培训的(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其中有班主任,也有任课教师,他们每天都与学生一起生活,最接近学生,了解学生,能主动为学生集体及个别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对特殊学生须经过集体研究分析,然后责任到人进行专门辅导。

    心理辅导责任制作为一种德育工作模式,对传统德育工作是一种改进和创新。它采用现代学校心理辅导的新理念和新方法,注重学生的共性和个性相结合,并把爱国主义教育,社会行为规范和学生心理有机结合,注意道德的内化。因此,它相比传统德育工作实效性大大提高,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开辟了一条有效的途径。

    心理辅导责任制提高了教师的素质,极大改善了教师的工作心态与工作方法。经过培训,在实践中不断锤炼的教师,逐步掌握了如何挖掘学生内在的积极因素、调节其心理的技巧,还提高了教育教学工作的预见性、敏感性,把握了工作主动,教育成功率高了,对学生偏见少了,也不吝啬给学生表扬鼓励了。学校要求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建立班规,推广使用评比激励、民主评议、民主管理体制等合乎学生心理发展的科学方法。

    经过培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更容易理解和接受现代教育理念,在自身教学中自觉渗透心理教育,自觉与课题研究相结合,这对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教师的科研水平。教师们的课题、论文、案例等获省一等奖,市一、二等奖的共有十多项。

    心理辅导责任制改善了学生家庭的教育。我校多年来一向重视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改进家庭教育观念与教育方法的辅导,帮助家长提高对学生心理特征的认识,用符合孩子心理特征的方法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家庭教育心理环境,以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许多家长开始主动与班主任、心理辅导教师交谈,他们不再只关心孩子的分数,而是开始关心他们的品行、亲子关系、社会交往等等心理方面的问题了。此外,心理辅导教师在对问题学生的个别辅导中也更关注他们的家庭环境与家庭教育,主动与其家长联系,做好家长思想工作。

    我校的心理辅导责任制是为提高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效而提出的,它的基础是必须培养一大批懂专业,有技能的心理辅导教师。而“案例研讨”培训法,有利于培养出理论联系实际,有实际操作技能技巧的心理辅导教师。有这样一大批教师深入班级实际开展工作,才能保证心理辅导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经常化,才能使心理辅导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实践证明,在“案例研讨”培训基础上建立的心理辅导责任制,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也促进了,教师专业化发展。我们将扎扎实实地把“案例研讨”培训和心理辅导责任制继续坚持下去,不断完善与提高,促使更多的学生和教师心理健康地发展。

    (作者单位:浙江省湖州十二中 本文作者为《案例研讨法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师资的探索》课题组成员) (沈洪海 李世超 袁桂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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