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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辅导应促进来访学生积极的意义采择(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2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6年第6期
     个人融入群体之中的重要性。在这一时期,凡自尊较强、希望获得周围人们认可的少年,都会参照这样的信息,重新评价自己的表现。从某种意义上说,从进入这一阶段以后,个体就开始了“为别人而生存的历程”。

    到了“法规性自我阶段”,青少年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已经逐渐减少了“迎合别人”还是“维护独立”的内心冲突,而开始学会以法律和规则作为依据来进行选择。这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这一过渡时期青少年认知水平的提升往往与文化植入容易脱节,这使得他们对大量涌人的新经验在辨别与取舍时感到困难。因失衡引起的彷徨、不适应是一种普遍现象,这是一个心理学上称为“危险期”的青少年心理发展关键时期。当然,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心理失衡并不一定以剧烈的外显形式表现出来,甚至并不为他人所察觉,这往往成为师长们在文化植入时方式不当的重要原因。

    前面讲到,家长、学校掌握好“控制”与“放手”的尺度,使文化植入与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认知水平相匹配,将有助于青少年通过正确应对失衡,顺利走向,b理成熟。

    对心理尚未成熟的儿童青少年,一定程度的控制是必要的。控制意味着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约束。主流价值观、人际交往的正确态度、恰当的行为方式,正是在师长们的教育、管束下,“唯我阶段”、“人际关系阶段”的孩子才能够通过顺从、认同和内化,渐渐变成自觉的思想方式和行为习惯。但是随着心智逐渐成熟,青少年按同伴交往的准则和按法律、规则看待周围世界,采取反应方式的要求日趋强烈。外部文化植入与他们的认知水平不一致的冲突格外激烈,失衡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在这一阶段,师长们对孩子适度的和协调一致的控制仍然有着积极意义,但是必要的放手则显得更为重要。师长们要敢于并且乐于让其青少年在失衡中寻求新的平衡,而不要看到一些问题就过多地去指手画脚、包办代替。因为后者对青少年心理成长关键期的飞跃将产生阻碍、延缓的作用。概括地说,这一时期,教师与家长应当尽可能减少管束,而代之以引导和放手为主,更多地让青少年自主采择生活的意义。

    从心理辅导的角度看,帮助受导学生恢复平衡状态固然有利于个体的情绪稳定和生活正常;但一味强调维持稳定、平衡,必然会让对方沿袭因循,不思进取,自己否定了失衡所蕴含的积极意义,从而失去心理成长的宝贵机会和时间。失衡确实易导致个体情绪波动、适应不良,但与此同时,又能激发个体调动自身的积极因素,通过战胜危机达到高一阶段平衡。因此,辅导员在助人过程中最终的辅导目标应该放在帮助来访学生心理成长上,而不是简单地抚平来访学生“心灵的创伤”。

    对于受导者来说是如此,对辅导员自身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当我们在辅导学生遇到效果不如所期的时候;当我们的辅导对象不作应有配合的时候;当我们自感功底不足,无法使辅导深入甚至难以为继的时候,我们也会处于失衡状态,我们也会产生深刻的焦虑与困惑的体验。而正是这种焦虑与困惑,最能激发基本素质良好的辅导员去作认真的学习与反思,去寻求问:题的解决,一旦出现了突破,出现了转机,则辅导员本人无论在个性上,还是在业务上都得到了较之平时更有意义的成长。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编辑/于 洪 (孙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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