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台湾对身心障碍学生的辅导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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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的仪器设备又往往不能符合疗育要求,或者家长常因其工作或生活等因素,无法扮演一位称职的介入者,因此限制了早期疗育的效果。
2.中心本位模式
中心本位模式常在社区内设立机构,包括福利机构、医疗复健中心、学前特殊幼儿中心或学前特殊班级,提供集中服务,使幼儿得以有机会与同伴相处。这种服务形态也有一个跨专业小组为身心障碍幼儿进行评量,针对其个别差异拟定疗育目标,并且透过协助者直接对身心障碍幼儿提供教育。通常,身心障碍幼儿在机构中所接受的教育时间,一星期约有3~5天,一天数小时或整天。多数机构仍会要求家长充分参与。但这种模式常使家长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在交通往返上,并且易影响家长的工作,常带给身心障碍者家庭相当多的困扰,也可能会造成家长有意无意地推卸责任。
3.综合服务模式
综合服务模式截取了以上两种模式的优点并克服两种模式的缺点,让家长可以依自己的需求与条件安排前往机构疗育的时间,是一个较具弹性的模式。例如,可以对身心障碍幼儿同时提供中心本位课程而辅以家庭本位课程。也可以在3岁前提供家庭本位服务模式,3岁以后则转为提供中心本位模式。
(二)个别化教育计划
个别化教育计划,是指为了适合特殊教育学生多元性的需求,教学应事先经过评估后,做谨慎的计划,而后依照计划,进行符合障碍学生需求的教学。
一般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拟定可分为五个步骤:
1.了解学生需求。透过各种诊断评价的过程发现身心障碍学生的教育需求。如经由教师观察、各种测验、访问家长和教师等了解学生需求。
2.拟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初稿。确定学生需求后,依课程进度计划及各种可取得的资源拟订个别化教育计划初稿。
3.召开个别化教育计划会议。集合家长、专业人员等召开个别化教育计划会议,协调统整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内容。个别化教育计划会议的目的是让身心障碍学生的家长和相关人员面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以拟定出适合身心障碍学生个别需求的教育方案。
4.拟写计划。将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内容进行书面的拟写,成为正式的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内容。
5.相关人员签名定案。个别化教育计划一旦拟定完成,便成为教师执行教学及提供学生相关服务的依据。为使个别化教育计划的拟定与执行发挥功能,台湾特殊教育相关法案拟定各项配套规范。其中依据《特殊教育法实行细则》的规定,应于身心障碍学生开学后一个月内拟定个别化教育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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