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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作范围意识,做好学校心理辅导工作(2)
http://www.100md.com 2017年5月1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17年第10期
     中小学学校里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毕竟是少数,但正是这些为数极少的学生最考验心理健康教师对自身工作范围的把握能力及应对能力。这两位教师在处理个案时,切实把握住了学校心理辅导工作的任务和范围,为我们树立了好的榜样。

    其次,加强对心理教师严重心理疾病知识的培训。

    在国家教育部2012年及2015年出台的两份文件中,所提及的严重心理疾病只是一个统称的概念,并没有给出可以参考的标准。对此,我认为,在这项工作中,还需要对中小学心理教师进行系统的培训,增进他们对严重心理疾病的类型、诊断标准的了解,以提升他们的识别能力,这是基础性的工作。因为,心理教师只有具备严重心理疾病的基础性知识,才能有能力识别出超出其工作范围的学生个案,然后通过特定的渠道,转介到相应的专业机构。这既是对中小学来访学生负责,也是对心理教师自己的保护。

    再次,建议出台可转介的心理诊治机构名册。

    《建设指南》要求“心理辅导室应与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对这项工作,我认为不能把权限下放给心理教师,因为心理教师没有能力和资质去判定哪个心理诊治部门具有相应的资质。我在一所高中工作,每年都会接触一到两个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在转介时,都会建议其到南京脑科医院。但有些家长并不满意这样单个单位的建议,他们希望有更多可以选择的诊治机构。另外,对一些超出我的輔导能力又没有严重心理疾病且需要转介的来访学生,工作往往变得更加复杂:家长们怀疑教师推荐的机构不能真正地帮到他们的孩子和他们自己。所以,鉴于此,我的想法是教育部可以出台一个可供参考的全国性的专业心理机构或心理诊治机构的名册。这样,便于像我这样的基层学校心理工作者在转介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时,能做到快速转介,尽快帮助到学生,同时,也最大限度地降低家长们的担忧。

    四、后续

    在本次案例评选结果出来后,我在获奖名单上看到了上述提及的两位教师的姓名,也看到了她们的职业身份:专职心理教师。另外也有一部分有诊断字眼的案例也获了奖(21篇中有16篇),作者中有专职心理教师,也有兼职心理教师。出现这样的结果,与评选标准有密切的关系,凡出现诊断、治疗词汇的,减5分。心理教研员和评委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各抒己见,表达不同想法,但最后达成的共识也只能是对这个现象持保留态度,毕竟中小学学校里的心理健康工作才起步,毕竟写案例的教师有很大一部分不是专业出身,而是从其他学科半路出家做兼职。但愿,到下一次案例评比时,这样的现象及这样的妥协态度不再出现。 从规则出台到完全被实施,有一个漫长的过程,我们现在还处于过程中,离终点还有一段较长的路程。道路虽然曲折,但我坚信,未来肯定会更好。

    (作者单位:江苏省大港中学,镇江,212028)

    编辑/杜文姬 终校/于 洪, http://www.100md.com(孙开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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