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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386428
规训与惩罚:校园欺凌的形成逻辑与治理策略
http://www.100md.com 2025年8月14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25年第22期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25)22-0004-04

    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指出,“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对另一方实施欺负、侮辱并造成伤害的事件。近年来,不同伤害程度的校园欺凌事件频发。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课题组2020至2022年对3108名未成年学生的调研显示, 53.5% 的学生遭受过校园欺凌,其严重程度可见一斑。2024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校园暴力与学生欺凌防范治理专项行动“十项要求”》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公安部、中央网信办发布《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指导校园欺凌治理工作,足见正确认识与有效治理欺凌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一书中探讨权力的历史演化时指出,学校是典型的规训机构,其“规训”方式会对学生身心产生深远影响,而校园欺凌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源于各类显性或隐性“权力”的失衡与纵容。基于此,可从“反规训”视角回归教育本质,探索校园欺凌治理策略,以教育引导欺凌者及潜在欺凌者弃恶从善。

    一、福柯的规训与惩罚思想

    (一)福柯的惩罚思想

    福柯认为,在19世纪以前的刑罚制度中,对罪犯实施严厉酷刑及公开酷刑的惩罚方式,“其野蛮程度不亚于,甚至超过犯罪本身”,残暴的惩罚方式可能引发暴力冲突与反抗,迫使司法改革将惩罚转为隐蔽形式一改变惩罚的作用对象,即“曾经降临于肉体的死亡被代之以深入灵魂、思想、意志和欲求的惩罚”{。由此,惩罚目的从“消除罪犯”转变为“消除其危险心态或改造其犯罪倾向”,侧重预防犯罪重演而非单纯惩罚罪行本身。

    因此,惩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最少原则,即惩罚造成的伤害大于罪犯从犯罪中获得的利益即可,无须额外增加力度;二是充分想象原则,即尽量扩展惩罚的表象,通过宣传惩罚带来的“痛苦”观念,防正罪行重演;三是侧面效果原则,即应在各种刑罚中选择既能给民众思想造成最持久印象,又对罪犯肉体最不残酷的手段;四是绝对确定原则,即在特定犯罪与特定惩罚间建立牢固对应关系;五是共同真理原则,即惩罚以证据确凿为基础,无证据则视为无罪;六是详尽规定原则,该原则是绝对确定原则的补充,因福柯认为同一种惩罚观念对不同人不会产生同样效果,故需根据每个罪犯实际情况差异化判决[]。

    从上述原则可见,权力持有者将“精神\"(头脑)作为控制对象,试图通过控制思想征服肉体,体现的是“意识形态权力”的运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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