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陌生人,专家话你知
本刊记者主持人:近年来,儿童遭陌生人欺骗或拐卖的事时有发生,许多家长对孩子独自在家或在外的安全问题备感担心。卓老师,您作为法律专家,怎么看这个问题?
卓冬青(中山大学法律系家庭婚姻法专家):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婚姻法》第23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条规定:“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见,对孩子进行适当的安全教育和保护,是每一个父母法律上的义务和责任。
主持人:可是,我们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母亲出门前叮咛孩子:“你要关好门,无论什么人叫门,无论他说什么,都不要开”:孩子上学时,妈妈嘱咐:“在路上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跟他们走。”如果我们都这样教育孩子,他们会不会由此形成多疑性格而不敢相信别人?
杨彦庄(深圳教育学院家长学校教授):孩子的世界是天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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