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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该不该打电玩
http://www.100md.com 2001年5月10日 孩子 2001年第12期
     阿成

    报上有过这样两篇报道:一篇说的是新疆有个12岁的小男孩儿,过春节前,偷了爷爷3000多元钱,打的到了一个城市,在网吧里一口气玩了22天电脑游戏,家里人都快急疯了。另一篇说的是在前不久举办的“中国少年世纪”论坛上,一位叫林粼的13岁小女孩儿,从玩电脑游戏“大富豪”、“足球”、“篮球”等开始接触电脑,现在已经开始学习编程了。

    同样是打电玩,结果却是如此不同。

    那么,电玩到底该不该打呢?

    10月7日,《孩子》杂志编辑部组织广东省江门小记者站的小记者和他们的家长们,组成模拟法庭——亲子公平庭,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辩论。可容纳百人的教室座无虚席,支持方与反对方壁垒分明,人数大致相等。

    公平庭“大法官”——《孩子》杂志主编谭广洪刚一宣布“开庭”,双方阵营就迫不及待地各自亮出了观点,摆明了理由。

    辩论的第一枪首先由支持方打响了。

    余从荣(小记者家长):

    我赞成孩子打电玩。理由有三:(1)有利于孩子智力的开发和知识的增长。(2)有利于学习。孩子有了兴趣才会学习,电脑键盘和电脑游戏软件中的说明,大都是英文,他要想玩儿,就要刻苦学习英语,玩与学结合,不知不觉就学会英语了。(3)可以促进孩子的成功感。打电玩通过征服一个个困难,最后成功,这种锻炼十分必要。

    余从荣的观点如投入深潭中的巨石,在反对方的阵营中激起一片议论声。议论声中,一个小小的身影站了起来,朗声反驳。她是《孩子》杂志小记者、江门市范罗岗小学的叶文婷:

    我反对这位叔叔的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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