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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02071
苏州:让医护人员在区域内流动起来
http://www.100md.com 2015年6月1日 科技新时代·e医疗 2015年第6期
     2015年5月15日,江苏省苏州市市委、市政府出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以市本级和县级市、区为单位,逐步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的区域统筹管理,在卫生系统内采取新建或挂牌的形式设立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卫生人力资源的注册、管理、交流和培训提供服务,力争到2017年实现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40%。

    根据《方案》,苏州市和各县级市、区将成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决策、财务资产监管、绩效考核管理和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管理等事项。委员会备案管理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实行同岗同酬。实施执业医师、注册护士苏州市区域内集中注册、多点执业。制定个体诊所准入标准,在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前提下,允许二级以上综合和专科医院中具有一定工作年限、职称的执业医师开办个体诊所。,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