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糖尿病之友》 > 2005年第4期
编号:11264268
多数人不会吃油(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日 《糖尿病之友》 2005年第4期
     它既不能供人们食用,也不宜用来饲喂动物,只能作为工业原料处理。

    食用这种油后,可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泻、四肢无力、低热等症状。长期食用者可引起肝。肾功能损害及患癌症几率大大增加。

    提示 为了防止高温使油质劣化,可以将油炸食物时的油温控制在160℃—180℃,且连续煎炸的时间不应超过3~4个小时。家庭中用来煎炸食物的油重复使用不应超过三次。煎炸三次以上的油中,有害物质大大超过人体的承受能力,应毫不吝啬地废弃。

    一些油炸食物摊点的摊主或油炸食品厂为了获取利润,不会按规定及时废弃反复使用过的高温煎炸油而使油高度劣化,我们要避免购买用这种油加工的食品。

    误区之五:蛋糕里面没有油

    实际上,无论是饼干、糕点、制作奶油蛋糕时使用的奶油,还是炸薯条、炸鸡腿等油炸食品都是用氢化油加工的。氢化油是把植物油通过加热并通入氢气等方法,使其结构和性质发生变化制成的,氢化油的性质稳定,不易变质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78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