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研究方法中“质”与“量”的整合(2)
3 心理学研究中“质”与“量”整合的可能一些倾向于质的研究的心理学者拒绝基于数理统计的研究,他们认为基于统计的研究由于忽视历史文化脉络以及只能关注部分现象而非整体,因而是无效的。他们同时认为定量的研究者所认同的一元客观是不存在的,因为每一个研究者最终揭示出来的“客观”均受他们自身的主观的认知所影响。而量的研究的支持者却认为质的研究更多的是依据个体对现象阐释性的理解,形成的结论不具有客观性。客观地说,“质”与“量”的研究方法各有优缺点。目前最为主流的观点认为不同的研究方法都对心理学的研究有贡献,而割裂了任何一种都是巨大的损失,我们最应该进行争论和探讨的是质的研究方法和量的研究方法究竟在何种情况下使用最为恰当。质的研究能够对微观的、深层的、整体的心理现象进行深入细致的描述与分析,能了解被试复杂的、深层的心理生活经验,但不适合于宏观研究,也不能发现某一心理现象趋势性,群体性的变化特点,研究结果不能进行大范围的推广。而定量的研究在弥补质的研究的不足的同时也具有期自身的劣势,因而,考虑如何将“质”与“量”的研究方法进行整合,以达到扬长避短的效果是心理学家们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命题。有研究者认为,多种方法并用可以帮助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的面貌和性质,从而达到近似地把握事物的全部。对此,人格心理学家赫根汉[13]曾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研究对象就像是漆黑房间里一件不能直接触摸到的物体,研究范式则是从各个角度投向该物体的光束。全部的光束都是有用的,光束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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