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社会互动中的幸福感:自主性的作用*
实施者,接受者,旁观者,1引言,2亲社会行为实施者的幸福感,1自主动机提高亲社会实施者的积极主观感受与行为的积极效果,2自主动机促进亲社会行为的维持,3自主动机有利于亲社会行为的培养,3亲社会行为接受者的幸福感,1亲社会行
杨 莹 寇 彧(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应用实验心理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100875)
1 引言
幸福感是个体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客观生活的整体性评估(Diener,2000,2012)。随着积极心理学的兴起,如何提高幸福感成为研究者和社会大众关心的重要话题。近年来,积极心理学从关注人的快乐满意体验转向关注人生的丰盈蓬勃发展(Tov&Diener,2013)。Seligman(2012)提出了幸福感的PERMA模型,认为积极情绪(P)、投入(E)、积极的人际关系(R)、意义(M)和成就(A)是获得持续幸福感的五个元素。研究发现,实施亲社会行为可以给人带来意义感和效能感(e.g.,Sonnentag&Grant,2012),于是,亲社会行为被认为是个体获得幸福感的重要途径。
亲社会行为泛指一切符合社会期望,对他人、群体及社会有益的行为(Eisenberg,Fabes,&Spinrad,1998),它既能带给他人好处,又能促进社会交往双方和谐的人际关系(张庆鹏,刘静丽,黄慧,黎洁,寇彧,2012),而良好的人际关系是幸福感的重要维度(Diener et al.,2010),所以亲社会行为满足了人们寻找生活意义,获得丰盈人生的需求。近年,研究者日益重视亲社会行为对当事人的意义,统合考虑行为实施者的自我提升,行为接受者的获益以及双方的积极体验(张庆鹏,寇彧,2012;Pressman,Kraft,&Cross,2014)。从行为实施者的角度来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大量研究发现,亲社会行为能给行为实施者带来快乐。例如从事志愿活动能使个体更好地应对心理压力(Li&Ferraro,2005),降低抑郁症状(Kim&Pai,2010);志愿者的心理健康水平更高(Schwartz,Meisenhelder,Ma,&Reed,2003),他们能体验到更强的幸福感(Kahana,Bhatta,Lovegreen,Kahana,&Midlarsky,2013;Pilkington,Windsor,&Crisp,2012)及生活满意度(Binder&Freytag,2013;Li,Chen,&Chen,2013);亲社会花费(prosocial spending),如替他人买东西、为慈善机构捐款等朝向他人的花费行为能提高行动者的幸福感(Dunn,Aknin,Norton,2008;Dunn,Gilbert,&Wilson,2011)。而且,上述这些关系还具有跨文化的普遍性(Aknin et al.,2013;Dunn,Aknin,&Norton,2014;Helliwell,Huang,&Wang,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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