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式互惠机制探讨——认知和动机的物种比较*
灵长类,黑猩猩,同伴,1引言,2互惠行为的物种间比较,1互惠行为的类型,2灵长类动物和儿童的互惠行为比较,3计算式互惠的机制,1认知机制,1.1时间折扣,1.2记忆,2动机机制:涉他偏好,2.1利他倾向,2.2公平
熊明瑞 张 真 施建农,3(1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行为科学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101) (2中国科学院大学, 北京 100049)(3 Department of Learning and Philosophy, Aalborg University, Denmark)
1 引言
合作行为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生活中, 人们往往会牺牲自己当前的利益去帮助和自己没有亲缘关系的人, 甚至陌生人, 这从演化适应的角度很难理解, 因此, 合作行为如何发生发展引发了研究者们从种系演化角度和个体发展角度的众多探讨(谢文澜, 汪祚军, 王霏, 张林, 2013; Tomasello& Vaish, 2013)。起初, 研究者试图用亲缘选择理论(kin selection) (Hamilton, 1964)来解释人类的合作行为, 但合作双方往往并不具有亲缘关系。随着互惠(reciprocity)理论(Trivers, 1971)的提出, 这类合作行为得到了很好的解释。根据互惠理论,个体之前的付出会在以后的交往中得到回报, 具体表现为利益的继时交换, 这种互惠行为能够有效保证合作的进化与稳定(Schino & Aureli, 2010)。
尽管其它社会性动物也会表现出互惠行为,但人类的互惠行为却有着独特之处。已有研究表明, 人类从儿童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广泛而复杂的互惠行为(Fujisawa, Kutsukake, & Hasegawa, 2008;Olson & Spelke, 2008; Warneken & Tomasello,2013), 而在演化上和人类关系最接近的灵长类动物大猿(包括黑猩猩(Pan t roglodytes)、黄猩猩(Pongo pygmaeus)、倭黑猩猩(Pan paniscus)和大猩猩(Gorilla gorilla)四种, 后文中以灵长类动物简称)虽然也有互惠行为出现, 但在表现方式上要比儿童简单。灵长类动物的互惠行为仅仅局限在熟悉同伴间(Jaeggi & Gurven, 2013; Muller & Mitani,2005), 目前并没有证据表明其互惠行为能够延伸到陌生个体中(Sabbatini, Vizioli, Visalberghi, &Schino, 2012; Silk, Brosnan, Henrich, Lambeth, &Shapiro, 2013; Silk & House, 2011)。针对为什么存在上述物种间的差异, 本文首先从互惠类型上对儿童和灵长类动物的互惠表现进行比较, 然后尝试从认知和动机机制两方面对人类独特的互惠表现进行解释说明, 以期从近因机制的角度加深对人类互惠行为本质和特点的理解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215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