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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92878
道德之一元论与多元论:缘起、内涵与论争*
http://www.100md.com 2023年2月12日 心理科学进展 2023年第2期
维度,基础,1引言,2道德一元论与道德多元论:内涵与证据,1道德一元论,2道德多元论,3道德一元论与多元论之争,1一元论对多元论的驳斥,2多元论对一元论的驳斥,4总结与展望
     张昊天 喻 丰 许丽颖 玄哲理

    (1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心理学系,武汉 430072) (2 清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4)

    1 引言

    “情感或理性?” “客观或相对?” “先天或后天?”,道德心理学领域存在诸多争议与分庭抗礼的理论。近年来,该领域最为活跃的理论交锋当属道德一元论(moral monism)与多元论(moral pluralism)之争(Graham et al.,2018)。一元论和多元论的分野在早期道德哲学思想中已有体现。亚里士多德创立的美德伦理学主张,人之至善即为“中道(Mesot?s)”。中道德性是理智与伦理、相对与绝对的统一,符合中道则为善,过与不及就是恶。中道的最终归宿是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亚里士多德,2003)。罗尔斯(John Rawls)亦认为道德的核心意蕴即为正义,目的是保证公民的权利和社会合作的公正(Rawls,1971)。此即一元论思想,将道德视为某种单一维度,以解释所有外在的道德现象和内在的道德本质。当今道德心理学界的一元代表理论有道德发展阶段论(stages of moral development) (Kohlberg,1969),对应道德理论(dyadic morality theory)1笔者认为“dyadic morality theory”较为准确贴切的翻译应为“对应道德理论”。在Merriam-Webster 词典里,dyadic 第一个释意是“pair”,即一种一对一关系。其次,Gray,Young等(2012)认为道德发生的过程由道德主体与道德客体形成对应关系,缺一则道德判断无法发生。之前有学者将此术语翻译为“道德二元论”,认为此理论是一种二元论视野下的道德判断(詹泽,吴宝沛,2019)。然而,这种翻译方式似不妥当,对应道德理论非但不是二元论,反而是彻底的一元论,即所有道德判断的发生都是由感知伤害引起的。(Schein &Gray,2018b)等。反观多元论则主张道德具有多个维度,这些维度在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得以体现。社会学先驱涂尔干(émile Durkheim)认为,道德具有三大基本要素:纪律精神、牺牲精神和自律精神(Durkheim,1925/1961)。当今道德心理学界的代表理论有三元道德话语理论(triadic moral discourse theory) (Shweder et al.,1997)、关系模式理论(relational model theory) (Rai &Fiske,2011)、道德基础理论(moral foundations theory) (Graham et al.,2018)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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