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遗产留“外人”,财产旁落的儿女该反思啥?
赵雷,刘女士,案例与养女交恶,老人财产赠侄儿行吗?,点评遗赠扶养协议效力高于遗嘱,案例签订过程存疑,遗赠扶养协议还算数吗?,点评子女的赡养义务不能免除,案例儿女双全,老人财产赠侄媳为哪般?,点评遗赠背后的隐情
文/张勇老人遗产留“外人”,财产旁落的儿女该反思啥?
文/张勇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父母的遗产留给子女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现实中,也有那么一些老人,他们有儿有女,却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用身后交付财产作为交换,让他人为自己养老送终。这究竟是出于现实的无奈,还是道义的回馈?遗赠扶养这一弥补“无儿防老”家庭缺陷的法律制度,也成为了一种“另类”的养老方案。
【案例】与养女交恶,老人财产赠侄儿行吗?
赵解元和妻子有个养女赵敏。几年前,老伴去世,赵老爷子沉浸在丧妻的悲痛之中,赵敏却从家中拿走了户口本、房产证,以防财产旁落。赵老爷子为此很是生气,闹着要去派出所报案,最后闹上法庭打起了官司,父女二人的关系就此恶化。
赵老爷子不再指望赵敏赡养,便与自己的侄子赵雷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由赵雷承担老人的医疗、饮食、出行、殡葬等生养死葬费用。赵老爷子去世后,由赵雷获得他的房产及存款。
几年后,赵老爷子因病住院,很快过世。赵敏在没通知任何亲属的情况下匆匆将父亲的遗体火化。赵雷去医院探望时才得知消息,连叔叔最后一眼也没看到。
随后,赵雷和赵敏为了老人的遗产闹上法院。庭审中,赵敏拿出一份赵老爷子自己写的遗嘱,内容是老爷子将家中一切财产都留给女儿赵敏。而写下这份遗嘱的时间就在赵老爷子和赵雷签订协议之后不久。
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财产给侄子,遗嘱却写明给女儿,两份截然不同的文件到底以哪个为准?
法院最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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