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不能靠“儿媳”举报“公公”
文/叶祝颐反腐不能靠“儿媳”举报“公公”
文/叶祝颐

以夫妻名义生活并育有一个孩子,因矛盾闹起“离婚”,男方父母知晓后,以二人未领结婚证为由,劝女方净身出户。女方向榆林、府谷两级纪委举报“公公”贪污腐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9月27日,记者从府谷县了解到,被举报后的陕西省府谷县国土局副局长张少军目前被双规。(2016年9月28日《华商报》)
人家跟你儿子举行了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怀孕生孩子,你儿子不仅不珍惜这份感情,反而出轨他人。这不是欺人太甚吗?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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