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恋欠账”:有效承诺还是无效戏言?
保证书,欠条,王女士,当“忠诚保证”遇上不忠,赔偿!,“爱情欠条”,判决无效,恋爱保证书不能“捆绑”人身自由
文/张兆利 刘军民“黄昏恋欠账”:有效承诺还是无效戏言?
文/张兆利 刘军民

一老者写下了10万元“忠诚”补偿欠条,结果在离婚时被法院认定为有效;一妇人手持欠条状告同居男友索赔“爱情欠款”,结果被法院驳回其诉求……相似的案件,缘何判决却大相径庭?
当“忠诚保证”遇上不忠,赔偿!
因前夫“出轨”离婚后,李女士经人介绍与退休干部张某再婚。婚后仅3年,李女士又因张某出现婚外恋将其告上法庭。庭审中,李女士出具了一份张某书写的“忠诚保证书”:“若是因外遇导致家庭破裂,自愿承担10万元精神补偿费,并放弃所有家庭财产”。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按“保证书”约定赔偿李女士精神补偿费。
点评:对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认识:首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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