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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27488
小区通道不畅,老人延误抢救谁担责?
http://www.100md.com 2018年10月11日 金秋 2018年第13期
消防通道,上诉人,老伯,生命通道不畅通,延误抢救,尽安全管理义务有瑕疵,过错担责10%,上诉理由连环套,二审法院不支持
     文/杨学友

    老人突发心脏病,救护车因通道受阻而延误对老人的抢救。事后,开发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均以老人系旧病复发,且通道受阻与物业管理无关为由拒绝担责。对此,法律该如何界定?

    生命通道不畅通,延误抢救

    2016年4月21日上午11时50分左右,曹凤芹做好午饭,招呼老伴金老伯吃饭。金老伯从卫生间一出来,没走几步突然觉得心口难受,浑身无力,疑似心脏病复发。曹凤芹立即拨打了120。救护车进入小区后,立即开往小区地下停车场,以便从地下乘坐电梯直接到11层金老伯家。可当救护车驶入地下车库入口时,却发现车库限高,救护车无法进入不得不退回,准备从小区的正东门(消防通道)进入,却发现有车辆零乱地停放在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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