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遗失物拒不归还,有什么法律后果?
侵占罪,数额较大
文/高歌2018年6月19日,宁波小徐丢了一部苹果7手机,联系上捡到手机的某中年妇女后,对方开口索要2000元酬谢费。双方见面后,为表达谢意,小徐送上了一筐杨梅,但说最多给500元酬谢费,对方一口回绝,无奈之下小徐报警。见小徐报警,中年妇女气愤之下,用力将手机摔在地上,手机屏幕被摔碎。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热议,中年妇女备受舆论道德谴责。
无独有偶。同年1月,一个“丢狗半月找回爱犬尸体,捡狗人索酬不成摔死小狗”的事件,也引发了网友关注。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关于拾金不昧及拾物索酬的道德、法律问题,讨论不断深入。拾得遗失物该不该还?拾得人是否能够索取酬金?故意毁坏所拾物品法律该怎样评价?记者就此梳理了相关法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物权法第109条明确作出这样的规定,也就是说失主要求归还时,拾得人有归还义务。在小徐要求归还手机时,中年妇女首先要做的是归还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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