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社教二三事
文/北京·王山雨
1964年,我正在陕西师范大学读大三时,学校突然决定让我们去陕北参加几个月的农村社教。
出发定在2月17日。立春过了,但黄土高原还是北风肆虐的季节。我站在大卡车上,里面穿着小棉袄,外面裹着棉大衣,还是挡不住凛冽的北风。不一会儿,我就哇哇地吐起来。“刚离开西安还不到半天,就受不了了?这将来还敢去哪里啊?”我默默地想。
到了延安,我和一些人被分到吴起县,还有的人留在延安。吴起是二万五千里长征的终点,位于延安的西北方,其西边是甘肃华池县,北边是内蒙古。我们在吴起先学中央文件(双十条),大致明白了社教的目的:通过社会主义教育,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在前几年困难时期)存在的损害农民利益的贪污盗窃、多吃多占等问题。学习地点设在一个学校的教室里,地上铺着麦草,被子就放在麦草上。开会、睡觉都在这儿。教室里有100瓦的电灯,但屋里不亮,只有灯泡里发红的钨丝看得一清二楚。学习结束后,大家分赴各公社并驻队开展工作。
我去的铁边城公社在头道川,得走两天才能到(因为只有步行的路)。第一天走了60里,到新寨天就黑了。当晚住在一个农户家里,农家用“小米干饭”招待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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