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呵护“少年的你”
民政部门,首次明确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由民政部门承担,建立性侵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制度,防止网络沉迷创新发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制度
※文/北京·王亦君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压实家庭和国家监护责任、增设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后的强制报告制度、创设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强化法律责任……2020年10月1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高票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将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修改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补齐了现有法律中的短板,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本次修改,对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作了大幅修改和完善,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由7章扩展为9章,条文由72条增加到132条,修改几乎涉及原法的每一个条文。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表示,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初步担负起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小宪法”的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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