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就医享有四项知情权
收费,病情,真实病情知情权,药品价格知情权,收费项目知情权
※文/张兆利看病就医,是“银发一族”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与医院打交道的过程中,患者知情权不被尊重甚至遭受侵害现象较为普遍。那么,患者知情权包括哪些方面?一旦出现纠纷又该怎样正确维权呢?
真实病情知情权
案例:马大伯因“声音嘶哑”入院诊疗,医院让其住院并进行了手术治疗。7天后,马大伯觉得病情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有点加重。又经过了一个月的继续治疗,疗效仍不明显。对此,医院再次组织专家会诊,认为老人声音嘶哑系慢性肥厚性喉炎所致,又重新制定了治疗方案。事后,马大伯以医院侵犯了患者知情权、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医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说法:知情权作为患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指患者有知悉自己的病情、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和医方基本情况、技术水平及其他医疗信息的权利。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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