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财产遇纠葛 约定公证可解忧
※文/山东·张玉杨
案例:退休职工庄大伯今年66岁。2017年5月,与他共同生活了40多年的妻子突患心梗离他而去。2021年5月,庄大伯打算与离异妇女吴阿姨办理再婚登记手续,但这一打算却遭到了四个子女的强烈反对,阻挠的理由是担心其父一生积攒的财产落入他人之手。思来想去,老人携再婚“妻子”吴阿姨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情投意合的两位老人在协议中约定,二人婚前财产在有生之年归各自所有,生前有权订立遗嘱处分自己的财产。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后,消除了双方孩子们的疑虑,二人顺顺当当地结为连理。
点评: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中老年人丧偶或离异后再婚已越来越为人们所接受。然而现实生活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是,丧偶或者离异的中老年人不在少数,而再婚时阻碍多、阻力大是不争的现实,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财产的归属问题。因此,解决好财产归属问题就成了清除中老年群体再婚自由障碍的关键一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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