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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80251
依“典”而行,妥处“非典型”继承纠纷
http://www.100md.com 2023年7月7日 金秋 2023年第7期
法定继承,继承权,赔偿金,情形一:父子同亡,儿媳能否继承公公遗产?,情形二:尽了赡养义务,丧偶女婿是否享有继承权?,情形三:再婚夫妻“互不继承遗产”协议是否有效?,情形四:死亡赔偿金能否算作遗产继承?
     ※文/张兆利

    针对遗产继承问题日益多样化、复杂化趋势,我国《民法典》顺应时代发展和社会需求,将实践中可能遇到的“非典型”继承情形纳入其中,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情形一:父子同亡,儿媳能否继承公公遗产?

    案例:刘大伯和独子小刘在帮助邻居建房时,因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而双双遇难。小刘之妻葛女士在给公公和丈夫办理完丧事后,即与婆婆商量如何处理公公遗留的10万元存款。婆婆说她丈夫和公公同时死亡,所以丈夫无继承权,这笔遗产应全部归她一人所有。由于双方因继承问题分歧较大,葛女士遂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丈夫和自己的继承权,并依法分割公公的遗产。法院经审理,认定小刘为其父的合法继承人,原告为其亡夫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判决争议遗产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

    说法: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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