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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福建省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思考(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6年第10期
     定、标准和规范,加强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防范机械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三是严把驾驶人员从业资质关。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驾驶员聘用制度;建立客运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四是加强对客运站的监督。要督促客运站加强安全管理,配备好安检人员、安检设备和设施,落实好“五关”,认真查堵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严格实施客车日趟检制度,严格出站实载核查,严禁超载客车、人货混装的客车出站。

    (二)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加强船公司、船舶、船员管理,强化对船舶检验、船员考试发证、航运公司审批及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监督管理和过程控制,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一是规范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禁止不合格的航运公司进入航运市场。二是要加强船舶检验,禁止低质量船舶进入航运市场,并积极稳妥地推进船型标准化,加强对老旧船淘汰步伐。同时要加强船员的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船员的安全技能。

    (三)加强交通工程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一是重视公路交通安全,实现人、车、路的协调发展。公路设计部门在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使用者的安全和方便,真正体现以使用者为本的新的设计理念。二是规范港口建设建设工程项目和港口生产系统的安全评价管理。根据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发的《港口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督促港口建设、经营单位做好港口建设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以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现状评价、专项安全评价,促进港口建设和经营生产安全,保障港口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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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深化车辆超限超载整治。治超工作要突出源头管理,完善监控网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要继续以超限超载重点监管车型为重点,开展路面执法工作;继续严厉打击外挂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和以驳载为手段短途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坚持全省联手联动,继续加大对超限超载严重地区的治理力度。查处车辆超限超载过程中,要杜绝公路“三乱”以及不经检测就罚款和只罚款不卸载的行为。

    (五)深化交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是各级交通部门严格履行行业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监督检查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与深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盯住“六个重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时段、重点人员、重点车船、渡口渡船,完善监管体系,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针对交通安全管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多部门联合,多地区联动,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五、完善预案,提高安全事故应急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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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系统各单位都普遍制定了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案,但不同程度存在宏观要求多、微观措施弱的问题,应急规定不具体、操作性较差,快速反应能力不高等问题。要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特点,从组织保障、人员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设备保障等方面细化、量化、具体化,提升应急反应和救援能力。一是加强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组织指挥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建立一支人员精于、装备精良、技术精湛,在关键时刻能起关键作用的应急救援队伍。二是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和各类应急预案,针对本单位、本部门容易发生的事故类型,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实战能力,做到有备无患。三是研究建立道路、水路管理部门联席会议,整合资源,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道路、水上救助体系,增强救助的快捷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交通行业安全保障协调信息机制建设,做好值班和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顺畅、高效,提高预警、判断、决策能力。

    [ 上 页 ], 百拇医药(陈 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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