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控制和考核,客观评价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人民政府对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单列考核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省人民政府安办(以下简称省政府安办)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制奖惩办法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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