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扎实推进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2)
实认真地抓好整顿关闭和煤矿安全工作。一是痛下决心,坚决关闭16种矿井。国办82号文明确的16种应关闭矿井,是造成事故和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源头。面对一次又一次血的教训,绝不能听之任之,必须痛下决心,坚决依法关闭淘汰。各地要对16种矿井对号入座、应关必关;要对照国家发改委下达各省的到2010年小煤矿控制数量、产量规划目标,再次对现有煤矿全面清理,完善和补充关闭计划,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要立即关闭年产3万吨及其以下的高突矿井、水害严重矿井,不得纳入资源整合,不得推迟拖延。
二是对列为关闭对象的矿井必须早关快关、争取主动。据各地上报,2007年2月15日之前已向社会公告的2723处矿井,目前已关闭2148处,剩余的575处,三月份必须关闭到位。已列为关闭名单的煤矿,一律不得恢复生产,不允许以整合为名拖延、逃避关闭。各省级煤监局和煤监分局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和现场执法,全部吊销这些矿井的所有证照,保证月底之前关闭到位。
三是必须加强对关闭矿井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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