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7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行动方案等(6)
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达不到颁证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核同意予以颁证。(十)推行尾矿库建设、整治工程监理制度。各列入整治对象的尾矿库建设、整治工程,企业必须聘请具备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依法、依规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四、工作阶段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并召开尾矿库业主座谈会:3月底前。
(二)开展全面检查并下达行政执法书:4月底前。
(三)巡回检查监督企业落实整改措施:5月底前。
(四)各设区市安监局组织抽查:6月底前。
(五)省局组织专项督查:7月底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7]5号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为依法惩治危害矿山生产安全犯罪,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矿山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56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