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安全生产工作由源头管理、过程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四个部分构成。当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全避免时,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风险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是唯一手段。应急救援在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布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历来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自国务院办公厅于2003年11月成立了应急预案工作小组以来,我国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基本形成。然而,不少地区或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只是停留在书面上、文件中,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本文着重探讨急管理工作中的教育培训和预案演练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其解决措施。一、存在问题
1、个别领导认识不足,缺乏应急救援意识。个别领导的危机意识不强,未能严格落实行政和部门首长负责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没有制定预案,地方预案没有形成体系,上下脱节、不对应,企业预案与政府和部门预案不衔接,有的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也比较分散,存在多头指挥、功能单一、缺乏统筹的弊端,应对重、特大事故能力差。
2、预案不规范,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或部门在应急救援问题上草率应付,责任心不强,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不规范、不完整或过于原则化,可操作性不强。有的虽然也制定了一整套事故应急预案,但只是挂在墙上或紧锁柜中,除了制定人知道内容之外,再也无人问津,更没有组织学习,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了“聋子的耳朵”,失去了实际作用。
3、人员配备差,安全投入不足。有的虽然已经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但尚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虽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急救援人员素质低,思想不稳定,作风不过硬,业务不熟悉,或救援技术装备水平较低,个体防护不足,难以适应应急救援特别是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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