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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28174
消防部门服务“海西”建设有新举措等(1)
http://www.100md.com 2008年4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8年第4期
     消防部门服务“海西”建设有新举措

    近日,公安消防部门在服务“海西”建设、便民利民方面又出台了三项新举措。今后,公安消防部门将对以下建筑项目实行消防简易审批,这些项目包括: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建筑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的丁戊类火灾危险性的单层,多层工业建设项目;七层及七层以下单元式住宅,六层及六层以下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单元式住宅(设有汽车库住宅、占地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除外);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同时,消防部门将简化消防审批前置条件,凡国家无明确规定的,均不得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需要进行建筑内部装修的。可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装修竣工后,应与建筑总体同步申报消防验收,或在建筑总体验收合格后申报消防验收。此外,消防部门对于大型工程先期竣工部分需要先期投入使用的,根据建设单位的申报,在满足局部验收相关条件下,可以实施局部消防验收。

    (省安监局办公室)

    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深入学习贯彻“两会”精神

    3月21日,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学习、贯彻省委扩大会议和全国“两会”精神。陈炎生局长在会上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五点要求。一要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委扩大会议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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