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员别成了企业安全员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是其主要的工作内容之一,是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关键措施。然而时下,很多安监部门工作人员进入企业检查时,角色习惯性地发生错位或者说是工作重点偏离。进入企业简单地听几句汇报后,便忙于四处检查,而后发出整改通知书,填上发现若干处闸刀开关无盖、几个工人未带安全帽、某某处安全保护不到位等诸如此类的内容。俨然充当了企业安全员的角色。不是说细致的工作作风不可取,但如果安监部门的监督检查活动,都将工作重点放在为企业查找诸如上述之类的小隐患时,便有些本末倒置了。其弊端显而易见。
第一,工作量大,力不从心。在我国,安全监督监察机构组建时间不长,在行政执法机关中属于“年轻”的队伍,不像公检法等部门有横纵设置完善的机构和规模较大的执法队伍。如一个中等县市的安监局一般只有5——10名工作人员,少的县市只2—3人。安监部门除了履行综合监督职能外,还要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的行业监管,所监管的企业少则数百,多则上千。单靠只有个位数的执法人员,要行使上述检查一样细致的工作是根本不可能的。
第二,缺乏专业人才,治标难治本。为企业查找出一些事故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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