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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30665
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思考(2)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0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8年第10期
     做出的一些无法遏制事故发生的决策、决定导致事故发生,成为发生事故间接的‘人的不安全因素(行为)’。笔者就此两个层次‘人的不安全行为’列举几个实例如下:

    3.1、有些企业领导层只下文在该企业成立“安委会”,而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存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或由企业工会人员兼职或由无资质无经验无专业的下岗人员或保安门卫人员顶数的现象;

    3.2、有些企业负责人注重眼前利益,忽视未来发展,对企业生产系统或装置本质安全方面的经费投入不重视。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未进行“三同时”评价论证;对生产系统、设施装置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通风排水等防护设施配置不到位;比如:该设喷淋灭火装置未设、灭火器配置不足、该配置而未配置连续监测自动控制装置、对机械设备,如起重机、各种车辆以及带有压力容器的机械,未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保养、项修和大修等,经常发生事故。个别地下矿山虽然配置了通风系统。为了省电,在实际开采作业中没有启动机械通风;

    3.3、对企业各级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和转岗、复工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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