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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80412
实施《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需要注意的十个关系(3)
http://www.100md.com 2009年5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9年第5期
     务,加强行业自律;三是规定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履行安全生产宣传义务,进行公益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舆论监督;四是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当地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并向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七、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在整个安全生产工作中处于基础地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它们不仅要注意经济效益,更要确保生产安全。我省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我省条例还在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中对生产经营单位负有的安全生产职责作了具体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具有决策权和指挥权的领导人员,不同组织形式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有所不同。公司制的生产经营单位,董事长和总经理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非公司制的生产经营单位,厂长、矿长或经理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生产经营单位中处于决策者、指挥者的重要地位,不仅在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上起着领导作用,而且在安全生产投入、财力支配和人员安排上具有决定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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