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到位了,安全工作才能抓到位!
[引子]:党中央、国务院把今年定为“安全生产年”,要求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福建省结合实际,开展了“责任落实年”活动,并且着重抓政府层面的“一岗双责”、抓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目前,国家和福建省出台的这一系列安全生产政策,在山区基层、企业开展得怎么样?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为此,5月13日——15日,福建省安监局陈炎生局长一行专程驱车,奔赴三明市的泰宁、建宁、宁化、清流、明溪等县进行相关调研。
“回去后,我们就督促落实!”
5月13日上午11点,陈炎生局长一行刚到泰宁县,就直奔会议室,参加该县的情况汇报,进行调研工作。
泰宁县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县政府成立了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出台了相关工作方案。同时,创新性地初步建立了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并着力与企业社会信用、银行信贷等相衔接;在规模以上企业推行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报告备案等做法。
陈炎生对此表示赞赏:“这些做法有其独到、可取之处,不错!”
当听到该县邓秀广副县长反映县里一金矿新建尾矿库手续审批问题时,他当场表态:“作为安全监管部门,我们不但要履行好监管,同时,也要为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回去后,我就让局矿山处主动联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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