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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417745
保监会解读新保险法三大变化 突出保护被保险人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9年第6期
     2009年2月28日,新《保险法》经过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审议通过,正式颁布,并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保险法》最核心的三大变化是突出了保护被保险人,突出了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突出了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对保险业的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突出保护被保险人

    问:原《保险法》中存在哪些制约保险业发展的问题,必须对其进行修改?

    答:现行《保险法》存在着诸如新型保险市场主体无法可依、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过窄,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制度安排不合理,保险监管手段和措施授权不充分、行政处罚手段薄弱、保险合同存在不足等问题。

    问:在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方面,新《保险法》有哪些特别的条款?

    答:需要特别提到的是,所谓被保险人,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首先是限制保险人合同解除权,增设了保险合同不可抗辩规则。如新《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人自知道解除事由起,超过30日不行使解除权的,其解除权消灭等。这有利于督促权利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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