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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66731
解读《侵权责任法》十大焦点问题(1)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10年第1期
     从医疗损害到交通事故,从高空坠物到产品质量损害,从网络诽谤到环境污染……面对发生在身边的侵权行为,人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使许多曾经为之困惑的人们有了一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行动指南”,可以从中寻找答案a本文列举了这部法律涉及的十大焦点问题,希望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部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

    焦点一:再有“楼脆脆”开发商要担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这就意味着今后如果再出现像上海“楼脆脆”这样的直接危及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开发商作为建设单位,建筑公司作为施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法律还明确,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焦点二:高空抛物邻里要“连坐”

    法律中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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