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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49803
我省出台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办法
http://www.100md.com 2012年4月1日 《安全与健康》2012年第4期
     近日,记者从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获悉,《福建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2年2月29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办法》系福建省政府安办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安委[201]]1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1]57号)精神,规范我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的。

    该办法共6章30条,对冶金等工贸企业标准化评定工作的组织、评审、认定、管理等工作内容进行了规范,适用于福建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的级别评定。

    强安全,大型企业无事故可申请二级评定

    记者了解到,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二是申请二级企业的,应为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央属省属企业及所属(控股)企业或我省行业领先企业。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集团公司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集团所属成员企业80%以上无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三是申请三级企业的,申请评审之日前一年内生产安全事故累计死亡人员未超过2人。

    据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