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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49811
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非煤矿山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12年4月1日 《安全与健康》2012年第4期
     近年来,非煤矿山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与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规定,按照“三同时”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矿山建设,对“三同时”工作十分重视。在安全预评价备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投产等环节,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较好地把住了安全准入关,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进一步强化,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在2002年11月1日《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前,非煤矿山企业基本上没有执行劳动部的“三同时”规定,《安全生产法》实施后,“三同时”制度才逐步得到落实。《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为了规范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工作,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18号),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制定了具体的办法。

    一、近年来非煤矿山企业落实“三同时”制度的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安监部门加大了对基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采取了诸如火工调控,增加监管次数,延长基建期需报市、省级安监部门审核,对假借基建的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的矿山企业进行处罚等措施,促使基建矿山加快基建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