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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99775
时闻
http://www.100md.com 2017年4月1日 《家庭医药》 2017年第4期
     中成药改名将设置过渡期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就规范中成药药品名称问题表示,对于已上市的中成药中根据有关规定确需修改名称的产品,食药监总局将给予其一定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采取加括号的方式允许老名称使用,让患者和医生逐步适应。

    此前,食药监总局就《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各界热议。意见稿提出,中成药命名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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