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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561918
中国传统防腐惩贪制度建设与当代启示
http://www.100md.com 2017年7月23日 《生活文摘》 2017年第1期
     二、古代防腐惩贪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

    从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为封建国家的长治久安考虑,历代开明的统治者都十分注意加强廉政建设,厘定各种制度,采取各种措施防腐惩贪,且制度一代比一代严密,惩贪手段一代比一代酷烈。其特点是立足于防,倚重于惩,也就是标本兼治、预防为主,惩防结合。

    (一)预防性制度建设

    防腐惩贪预防性制度建设主要体现在官吏的选拔、任用、考核、监察等方面。

    1.选拔制度—以为人正直清廉为主要标准

    在选拔制度建设方面,从秦王朝开始,就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主,把正直清廉作为主要标准。云梦秦简《为吏之道》中首条规定就是“凡为吏之道,必清洁正直”,即把为人正直清廉作为首要的选拔条件与要求。汉代察举征辟制度中最重要的科目是孝廉科,即主要选拔孝顺父母的人和清廉方正的人为国家官员。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虽然有“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之弊,但也明确规定所推举为官之人必须“洁身劳谦”。隋唐时代公开招考、择优录取的科举制度建立后,也明确规定“清廉无争”者方能报名应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者罢黜所得功名。为了保证选拔官吏时的公正性与公平性,从唐代开始在科举制度下实行搜身、锁院、糊名、誊录四大制度以防止科场营私舞弊。

    2.任用制度—实行试用、回避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在任用官吏方面从汉代开始即实行“试守”即试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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