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生活文摘》 > 2017年第6期
编号:1735768
从家庭财产申报表看诸葛亮的廉洁奉公
http://www.100md.com 2018年3月3日 生活文摘 2017年第6期
     2.洁身自好

    诸葛亮廉洁奉公,从不贪污受贿,这是古今所公认的。他说自己在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馀饶”。这一点田产,以他的地位及权力,揆之于三国時期的许多达官显宦以搜刮民脂民膏增加私产为能事来说,就是相当廉洁和“不贪”的了。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购置这一点产业的金钱还是来自刘备的赏赐。刘备入成都后,论功行赏曾赐给诸葛亮、关羽、张飞等功臣每人金五百斤、银千斤、钱五千万等,孔明以此赏赐购买田宅,安顿一家老小,自是无可厚非的。除此之外,他就“不自治生”,“以长尺寸”。而且在此之后的赏赐,累计不下“百亿”之多,他不是封存于官府,就是分赏给有功的部属。他向刘禅剖白心迹说:“臣死之日,不使内有馀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后来孔明谢世之后,“卒如其所言”,他的言行如一、洁身自好、严于律己的思想作风,一直为当时及后世所称道。

    3.节俭治家

    诸葛亮克己奉公,治家亦以节俭为宗旨。他《与李严书》云:“吾受赐八十万斛,今蓄财无馀,妾无副服。”短短三语,表述了两个问题:一是说明自己受赐虽多,但没有作为私蓄;二是家人生活简朴,妻妾没有副服。清人张澍读到这则史料后,不禁深有感慨地说:“侯之妾乃无副服,其俭德可师矣。惜妾之姓不传。”孔明之妻黄氏的情况是众所周知的,其才德足以持家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03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