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10种法律思维
第一种思维逻辑思维
有一个故事讲的是古希腊一个学生和一位老师之间的“半费之讼”。这个“半费之讼”就是一半的费用。
普罗泰戈拉是古希腊奴隶民主主义国家的著名的智者,在各地旅行并且广泛的收授徒弟,教给他们修辞以及论辩的知识。
当时在古希腊,一个老师教一个学生如何打官司,说:“我跟你签一个协议,(学费)收你一半的费用”。这相当于现在当律师的风险代理,或者说提前支付一半费用的风险代理。(古希腊的老师)说:“你毕业以后打的第一场官司,只要是赢的官司,你就再付我另外一半(学费)”。
然而,這个学生毕业之后,就天天呆在家里,不打官司。这个老师着急了,很生气,就起诉这个学生,说:“你必须把这另外一半的费用给我,不管是哪个途径我都能赢。如果按照法院判决我赢了,我也可以让你将另外的一半费用给我;如果按照协议你赢了,你也得把另外的一半费用给我”。
没想到老师厉害,学生更厉害。学生说:“老师啊,其实我的另外一半费用永远也不给你的,而且我也给不了你。因为这个协议签订完了之后,现在到了诉讼阶段,如果根据法律判决我不给你,那我当然不给你;如果你赢了我同样不会给你”。你们看,这又是一个逻辑道理。只不过,这个里面双方利用了一个概念的偷换达到了赢得自己胜利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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