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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崇雅
http://www.100md.com 2019年3月17日 《生活文摘》 2018年第4期
     明清时期在宝鸡历史上最大的官,要数明顺清三朝重臣党崇雅了。那么,党崇雅何许人也?在他身上体现出什么特性?研究党崇雅又应该把握哪些原则呢?

    一、关于党崇雅的有关历史记忆

    党崇雅(1584—1666年),字于姜,陕西宝鸡人。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党崇雅中举。明天启五年(1625年),以民籍中三甲第154名进士,任河南南阳府推官。崇祯四年(1631年),行取都察院山东道监察御史。十一月,因上疏激烈反对崇祯帝重用宦官干预军国政事,十二月被锦衣卫拿纠,并被扣发半年俸禄。崇祯七年(1634年),党崇雅被选任四川巡按御史,与四川巡抚刘汉儒共同奏请皇帝重用四川名将涂原“以蜀人治蜀兵”防守巴蜀,其“慎固封守,树内藩以御外侮”的正确建议被崇祯帝拒绝。崇祯十七年(1644年),官至户部督饷侍郎。三月十九日明朝灭亡后,党崇雅在通州被俘虏,曾投降李自成。

    清朝顺治元年(1644年)六月,清军入关,党崇雅又在通州降清,被召回景城听用,仍在户部任原职。九月,调任为刑部左侍郎,受命以明律为基础,主持编纂清王朝第一部法典《大清律集解附例》。顺治五年(1649年),升任刑部尚书,对当时草菅人命、株连过重提出异议,主张依法办案、慎刑恤杀,奏请恢复明代的朝审、秋审制度,并向顺治皇帝上疏,提出了国家治理重在选用人才的思想。

    顺治六年(16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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