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
甘肃省非遗名录中民俗类数量占全省非遗数量比例的16.69%,其中国家级10项、省级64项、市(州)级329项,总计403项。河西走廊地区的非遗名录数量共计1693项,占全省非遗名录总数的25.06%。[1]目前还存在着:服务和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基礎保障力度还需加大,民众组织的作用有待发挥;民众参与度有待提升,民众参与途径有待畅通,民众参与制度有待健全;非遗传承人亟待培养,民众的文化归属感有待提升,传承人及传习模式有待延展,民俗的特性决定其保护难度较大;数字化保护传承体系有待建立等困难和挑战。要实现民俗类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力。一、传承优秀民俗文化,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一)树立多元的科学的民俗文化观
一是要树立多元民俗文化观,全面、辩证、动态地分析和选择各种民俗事象,在实践中,要充分认识民俗文化,深刻理解其文化丰富内涵和价值作用。在保护中,要充分利用多种途径积极加以引导,既要尊重民众的民风民俗,也要满足民众的精神需求;二是要树立开放的民俗文化观,既要保护和传承好各民族的优秀民俗文化,又要能在与异质民俗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中,[2]不断对中华优秀民俗文化进行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
(二)完善民俗类非遗文化空间的维护和建设
一是要建立良好的组织和制度保障。建立非遗传承和保护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等组织机构,出台科学合理的规划、制度和办法;二是要多方合作,保障资金支持,动员和融合政府、企业、非遗传承人、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多方力量,加大对非遗传承和旅游利用的资金投入;三是建立和完善民俗博物馆,广泛收集和整理民俗物品,借助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模拟和展示民俗活动场景,再现优秀传统民俗文化,同时适当增强现代性、趣味性和娱乐性。
(三)强化公共生活领域中的民俗功能
一是将民俗生活纳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以节促旅、以旅促会,在民俗活动中促进非遗的挖掘,在非遗挖掘中推动传承人的保护,在传承人中推动传承产品的不断更新和推广,继而带动传承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形成非遗传承的生态链;二是将民俗生活引入农村公共文化生活中。在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营建农村社区的过程中引入民俗,不断丰富农民的农闲生活,提升农村的公共文化水平,满足农民的文化需要,从而拓展农村社区的文化功能,加强农村共同体建设,共同促进农村文化振兴。[3]
(四)推动优秀民俗文化融入现代文明
一是政府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保护民俗文化,增强广大民众对本地民俗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提升文化自觉的意识,在农村普遍形成浓厚的保护传承民俗文化的文化氛围;二是要鼓励和支持民间组织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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