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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
http://www.100md.com 2003年4月29日 读书文摘 2003年第3期
     从前普通人家的豢养动物,多少都有点实用的目的,猫逮老鼠狗看门,就是小孩子玩着养蚕,也指望把蚕养得吐了丝,最终好网一个墨盒瓤子。特别是在粒粒皆辛苦的农家,几乎没有什么闲饭让动物白吃,猫和狗所吃的不外乎家里的残羹剩饭,能捞到吃饱了懒卧在一边的机会并不太多,它们大多数的日子都是吊着松遢遢的肚皮嗅来嗅去,到处跑着寻找可以下咽的东西。大概正因为这种半饥半饱的状态,机灵的猫才有了捕鼠的需要,而可怜的狗们才公然吃起了人的粪便。我清楚地记得在农村落户的时候,每当农家的小孩子把屎拉在房间或院子的地面上,他们的父母一声呼唤,家养的狗就值班似地跑进来履行职责,两三口便把那臭烘烘的排泄物吃个干净,地面上经那舌头贪馋的一舔,光得竟像刚用拖把擦过一样。因此,提到一个人戒不掉恶习的时候,村民们就骂那个人“狗改不了吃屎的路”,其实狗哪里喜欢吃屎,与其说这样肮脏的嗜好是狗的本性,不如说是饥饿逼出来的习惯。

    在一个多数人还没有彻底解决温饱问题的社会中,家内的动物当然只能得到非常低贱的饲养,它们根本算不上什么宠物,它们只是最贴近主人的牲畜罢了。碰到了连人的吃饭都成问题的年月,有时候狗就被人打死,补充了肉食的不足。各民族都喜欢用类型化(stereotype)的眼光谈论其他民族的特征,提起了中国人,美国白人常列举的恶德之一便是爱吃狗肉。这当然是一个偏见,吃狗肉者未必生性残忍,而反对吃狗肉者也不一定个个都是善人。两者的根本分歧来自不同的分类观念:一个把狗当宠物饲养,而另一个则把狗列入了家畜的一群。若用孟子的观点来解释,我们也可以说:“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

    “宠”这个字从前似乎更多地用在人的身上,只有帝王的后宫和富贵人家才养得起那些被称为内宠或外宠的人物。他们是嫔妃或姬妾,嬖臣或娈童,是俳优、小丑等形形色色用自己的身体、姿色和才艺来讨主子欢心的奴才。他们的所以得宠,是由于他们被迫或自愿地按照主人的嗜好扭曲地发展了自己身上的某一个方面,进而将其造就成一种取悦主人的魅力,并据以为得宠的资本。他们虽生而为人,但处在受主人宠爱的情况下,他们的人身无异于主人的玩物。玩物的人没有自己的生存目的,没有自己个人的意志,为了得宠和固宠,他们不得不忍受一切屈辱。无条件地迎合主人的兴趣,这就是他们所能作出的惟一反应。

    在个人的权利普遍受到忽视的时代,一部分人竟因为得宠而降身为物,像猫狗一样依赖主人的豢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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