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九大”内幕琐忆
1969年4月1日至24日,即在全国(台湾除外)29个省市自治区先后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实现了“全国山河一片红”半年之后,“在毛主席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的时刻”,中国共产党在北京召开了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九大”召开时,笔者正在广东“支左”,任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办事组副组长。大会秘书处规定,每省可派一名工作人员与会,省革委会领导决定笔者以秘书身份参加这一工作。会议期间,笔者不仅像代表一样出席全部大小会议,还要负责办简报,参加大会秘书处召开的工作会议,并参加了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选举的计票工作。由于参加活动较多,接触面广,特别是各省、各大军区参加大会的秘书中,有些还是笔者多年旧交,不免交流一些彼此关心的信息,因而,对这次大会的所见所闻,至今也难以忘怀。50年代,笔者曾参加过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八大”二次会议。同那两次大会相比,再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九大”的开法和大会期间发生的许多问题,令人匪夷所思。
评价迥异的会议
参加“九大”的代表共1512人。住北京饭店的中南大组,由广东、广西、湖南、江西、安徽五省区和广州军区代表团组成,召集人为广州军区政委刘兴元和江西省革委会主任程世清。
4月1日下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毛泽东亲自主持会议并致开幕词,然后是林彪代表中共中央作政治报告。
4月14日下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仍是毛泽东主持。先是大会发言,安排发言的是周恩来、陈伯达、康生、黄永胜、王洪文、陈永贵、孙玉国、尉凤英和纪登奎等9人。各人发言前后,毛泽东不时插话或提问,会场气氛活跃。大会发言后,举手通过了林彪所作的政治报告和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
4月24日下午,举行最后一次全体会议,由林彪主持。大会选举出第九届中央委员会。在大会副秘书长王良恩宣读选举结果后,林彪又作简短讲话,通报了国内外来信来电祝贺“九大”情况,随即宣布大会闭幕,此时是21时37分。
毛泽东对“九大”给予很高评价,寄予很大期望,说“九大”是“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希望“大会以后,可以在全国取得更大的胜利”!然而,“九大”以后的历史发展,却大出毛泽东的预料。
迟到的会议
“八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八大”是1956年开的,到召开“九大”时,已经过去13年了。
为什么不能按时或稍微早些召开“九大”?江青在一次接见群众组织代表时揭开了其中奥秘:开会的时机要有利于“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她念了“文革”中“揪”出来的、以刘少奇为首被认定是“叛徒”、“特务”、“死不悔改的走资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等一长串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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